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乐平案蒙冤者控告办案人故意杀人徇私枉法

2017年01月16日 20:36
T中
蒙冤14年的黄志强等五人对当年的办案人员提出控告;为避免人为因素干预,要求江西省公、检、法系统整体回避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江西乐平“5·24”奸杀案平反昭雪,蒙冤14年的黄志强等五人以故意杀人、徇私枉法两项罪名对当年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提出控告。财新记者获悉,2017年1月16日上午,五人在律师陪同下向江西省检察院提交了控告书。

  2000年5月23日深夜,江西省乐平市中店村蒋某和外地女子郝某在约会时双双遇害。警方于案发次日展开调查,该案因此得名乐平“5·24”案。2002年6月5日,乐平市公安局宣布“5·24”案并“9·9”案(1999年9月9日晚,一对情侣在乐平登高山约会时遭抢,男青年被砍死、女青年遭到轮奸)告破,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汪深兵等五人被认定涉案,除汪外逃外,其余四人均被逮捕。四人先后被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两次判处死刑,2006年江西省高级法院终审改判死缓。在历经十余年申诉上访后,2016年12月,江西高院再审宣判四人无罪。(参见财新网:“蒙冤14载 江西乐平奸杀案再审宣判无罪” )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丽琨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体检标准争议再起

显影|深圳老街的直播江湖

日本观察:充满矛盾的社会|特稿精选

沪深开启商品房“以旧换新” 中介卖房优先考虑置换需求

“亚洲铝王”忠旺的真相(更新)|特稿精选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