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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案律师遭律协“公开谴责”

2015年08月03日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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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律协称,做出处分是因其“采取不合法的行为表达诉求,引发网络炒作”,容易误导公众,损害律师形象。涉事律师称理解律协压力,但强调在监督法律实施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备受关注的江西乐平案节外生枝。8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律师协会发布处分决定书称,江西乐平“5.24”案申诉代理律师张维玉“为申请阅卷,采取不合法的行为表达诉求”,决定给予其公开谴责处分。

  该决定书显示,淄博律协经调查核实认定,张维玉律师为申请阅卷,不听相关方面的再三劝阻,于2015年5月11日至29日,组织策划本案其他代理人在江西高院门前举牌、喊话、点蜡烛,与其助手等身着律师袍出现在现场,同时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发网上炒作,并引发当事人亲属等多人参与。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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