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社会睽违已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发布;也使得在法律真空下,迅猛发展超过一年的互联网专车行业,有望获得全国性的法规依循框架。然而,这份《暂行办法》是否足以呼应新业态的需求,引领民间力量介入交通领域的创新?抑或是有可能给目前已发生的变革设下“玻璃天花板”,甚至有可能造就新的“服务特权”?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应约在财新网发表了他的观点
文│ 特约作者 张国华
编者按:社会睽违已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发布;也使得在法律真空下,迅猛发展超过一年的互联网专车行业,有望获得全国性的法规依循框架。然而,这份《暂行办法》是否足以呼应新业态的需求,引领民间力量介入交通领域的创新?抑或是有可能给目前已发生的变革设下“玻璃天花板”,甚至有可能造就新的“服务特权”?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应约在财新网发表了他的观点
文│ 特约作者 张国华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