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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周谈】反思药品招标压价风波

2015年02月10日 16:22
T中
药品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运行多年,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管制。此举除了增加医药企业的运行费用,对于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解决医生合理用药等方面,基本未起到设想中的作用

  【财新网】(记者 周天)2015年伊始,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降价”成为共同的基调,来势凶猛,引发争议。其中,浙江省在预先设定的“降价10%”的门槛基础上,又对中药注射剂、抗菌药物及配送金额达前200位的品种再次降价。湖南更是在全国药品招标最低价的基础上,继续降价;而山西的药品招标价格,也以新一轮全国最低中标价的平均价作为限价。

  更多的省份也还在行动。2月1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启动该省的基药招标采购工作。辽宁明确提出,对药品中标价格管理实行价格“左右联动”制度,亦即在集中采购结果执行期间,如果其他省份新公布的药品中标价格低于该省的中标价格,将取其他省份所公布的最新中标价格执行;若企业不能接受,取消其中标资格。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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