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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民校如何存续?业界:政策观念转变尤要

2016年11月25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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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政策制定过程的人士认为,实行新法后,民间资本办学的热情并不会如外界猜测的会消退,“此前民办学校可以获得的‘合理回报’取消了,但政府可以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

  【财新网】(见习记者 陈少远 王明婷 记者 盛梦露)中国民办学校的“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已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称《民促法》)修法而正式启动。

  有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制定背景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民办学校分类以后,政策资源或将进一步倾向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目的是通过政策引导,让办学者去办非营利民校”。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此前,诸多民办学校挂“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的办学模式将逐步转型。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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