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将放开收费定价标准

2016年11月23日 17:34
T中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将交由地方政府决定。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未来非营利民办学校或将放开收费定价标准,实行优质优价

  【财新网】(见习记者 陈少远 王明婷 记者 盛梦露)“一所学校是非营利的,但不妨碍它收高费。”财新记者从一位熟悉国家民办教育政策制定的人士处获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或将放开。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下称《决定》),中国民办学校的分类改革终于迈出关键一步,民办学校将可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并适用不同的税收、用地政策和补贴标准。不过,在义务教育阶段,则不可举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决定》提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将交由地方政府决定。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刘潇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无纺布袋的“环保错觉”

铜价时隔两年站上1万美元关口 是否脱离基本面?

专栏|印度经济被高估了吗?(附视频)

德邦系劳资纠纷系列案一审宣判 母公司是否担责存争议

国风|北京半马“保送”冠军风波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