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陈光中谈冤案平反:不能全靠法检自纠自错

2016年04月28日 20:51
T中
认为应针对冤案,设立执政党领导的独立于法院、检察院的中立机构,为冤案平反创造条件,同时应发挥社会力量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申诉难是当前冤案平反的实质性障碍。4月27日,在律媒百人会、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完善刑事案件申诉启动程序—以山东张志超案为例”研讨会上,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分析申诉难问题时指出,冤案平反不能完全依靠法院、检察院自纠自错,建议设立党领导的独立于法院、检察院的中立机构,为促进冤案平反创造条件,还应发挥社会力量。

  中国刑诉法明确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应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标准。但陈光中分析许多冤案后发现,在十八大强调全面依法治国之前,尤其是“严打”时期,有的法院对当时认为“应判死刑”的疑罪案件采取了“留有余地”的策略,不杀头但判有罪,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现冤案的可能。“可以说,如今在监狱里服刑、不断申诉的人并非个别少数,这是客观事实。”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刘潇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广东梅大高速运营权数易其手 大潮公司三年前接管

“五一”民航量升价跌 铁路增速放缓

上汽集团称充分配合了欧盟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

保交所迎第三任董事长 原董事长任春生失联

问题险企如何破局|特稿精选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