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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谈国家赔偿:精神创伤无法估量

2015年01月19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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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国家赔偿法》实施20年,已有“疑罪从无”案例获国家赔偿,但在立法层面尚未在数额和标准上彻底厘清“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修法后过错追责原则导致行政机关阻挠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数额偏低,精神创伤无法估量;期待每个应获国家赔偿者都能如愿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 单玉晓)从1995年《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至2015年,整整20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座谈会,并公布了过去20年国家赔偿的相关数据: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3.4万余件,审结12.5万件;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决定给予赔偿1.3万余件,在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中,92.2%的案件在检察环节得以解决。同时,有关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也在起草中。

  一系列数据的背后,是《国家赔偿法》20年立法与实践的总结。就此,财新传媒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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