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在刑事庭审中,律师不能录音、录像、摄影,也不能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报道庭审活动,若有违反,严重者将被法院禁止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出庭参加诉讼。
以上禁止律师“闹庭”的条文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第249和250条。该征求意见稿自2012年7月31日开始在法院系统内部征求意见,随后相关内容被公开,引起巨大争议,特别是律师界的强烈反对。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在刑事庭审中,律师不能录音、录像、摄影,也不能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报道庭审活动,若有违反,严重者将被法院禁止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出庭参加诉讼。
以上禁止律师“闹庭”的条文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第249和250条。该征求意见稿自2012年7月31日开始在法院系统内部征求意见,随后相关内容被公开,引起巨大争议,特别是律师界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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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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