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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律师建言司法部公安部调整劳教制度

2012年08月15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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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劳教制度废除之前,针对劳教制度聆询制度空泛、决定和审批秘密化、律师会见难、年龄无上限等问题,先进行调整和规制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来自北京、广东、河南、湖南、山东等省份的十位律师,8月14日联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建议在劳教制度废除之前,针对劳教制度聆询制度空泛、决定和审批秘密化、律师会见难、年龄无上限等问题,先进行调整和规制。

  劳教制度的存在,使得公民可以在未经法院合法审判的情况下,最多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三到四年,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早已被学界和舆论长期诟病。

  近日,湖南永州唐慧因“闹访”被劳教事件,重庆彭水县“村官”任建宇因在QQ空间和腾讯微博上关注、转发所谓“负面信息”被判劳教事件,都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吁得到广泛响应,杭州律师王成等人为此发起的公民签名,短短三日内已获得数千人的支持。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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