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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受理首例证券行政处罚案 证监会成被告

2021年04月30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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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时任董事长、董秘因操纵股价被证监会罚没逾2亿元,并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董秘不服处罚决定,状告证监会。该案是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证券行政处罚案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全月)一起不服证监会上亿元行政处罚的民告官案件获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这也是该院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证券行政处罚案。

  北京金融法院4月29日晚间发布消息称,4月26日,该院受理首例证券行政处罚案件。原告杨某某对被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均不服,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未透露原告杨某某全名,但披露了其身份及行政处罚事由。财新记者检索发现,这起行政纠纷涉及的行政处罚文书全文登载在证监会网站上,北京金融法院方面对此予以确认。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孟庆山、杨慧兴)〔2020〕93号》显示,2020年11月2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时任梅花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0873.SH,下称梅花生物)董事会秘书杨慧兴和时任梅花生物董事长孟庆山,共同实施了操纵梅花生物股价的违法行为。梅花生物2010年底在A股上市,办公地址位于河北廊坊,其自称是目前国内氨基酸综合品类较多和产能较大的生产企业之一。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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