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政经

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当庭表示上诉

试听
发布于 2020年11月06日 12:17
更新于 2020年11月06日 12:17
T中
涉案金额超百亿元,东营中院认定蔡国华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罪并罚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其当庭表示上诉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案一审落槌。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一审对其五罪并罚,判处死缓终身监禁,蔡国华不服,当庭表示上诉。至此,恒丰银行两任董事长姜喜运、蔡国华一审均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二人都曾自辩无罪,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两起争议案件均有待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决。

  2020年11月6日上午,东营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蔡国华案,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缓终身监禁不是新的刑种,而是2015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贪污罪、受贿罪增设刑罚执行措施,被告人因这两个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蔡国华家属及辩护律师告诉财新记者,宣判后,蔡国华当庭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向山东高院上诉。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当庭表示上诉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当庭表示上诉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刘春辉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特朗普扬言续对中国加税至125% 对其他各国高额对等关税暂缓90天

2025年04月09日

中国商务部对18家美国公司进行出口管制 一周内第二批

2025年04月09日

欧盟通过首轮对美关税反制措施 针对此前钢铝关税

2025年04月09日

专题|特朗普关税战巨震

2025年04月09日

苹果供应链企业立讯精密称供应链不承担关税成本

2025年04月09日
财新移动
发表评论得积分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