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新冠疫情后 重大伤亡的公共卫生事件下半旗志哀将形成制度

2020年08月10日 08:30
T中
《国旗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增加规定,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或者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志哀

  【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2020年清明节,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志哀,这是中国首次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死难者下半旗。今后,这一做法有望形成制度。8月8日,《国旗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增加了相关条款。宪法学者表示,这是对公众呼声的正向回应,可增强国家认同感。

  现行《国旗法》制定于1990年6月,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了使用国旗志哀的相关制度。《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和全国政协主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下半旗致哀。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