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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何以保护陈春秀、苟晶?刑法修改引热议

2020年07月01日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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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初次提交审议,丁仲礼、刘季幸、傅莹、徐显明、郑功成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刑法学者为陈春秀、苟晶们鸣不平,呼吁将冒名顶替上学行为单设罪名,加大惩罚力度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山东“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事件引起舆论愤慨,农家女陈春秀、苟晶被顶替上学的遭遇尤其令人扼腕。呼唤真相的同时,舆论更为关注的是,顶替者到底该当何罪,《刑法》又该如何威慑这类挑战社会公平底线的恶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一项议程是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这是现行《刑法》时隔近三年再一次修改,重点是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金融秩序、企业产权、公共卫生等领域犯罪的惩罚力度,内容上并没有涉及冒名顶替上学的罪责问题。即便如此,据财新记者了解,有十余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时为陈春秀、苟晶等人的遭遇抱不平,痛心疾首呼吁加大惩罚力度,借修法之机,将冒名顶替上学行为单设一个罪名予以惩处。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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