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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差评惹官司 法院一审认定消费者不构成名誉侵权

2019年09月14日 14:32
T中
网购买到瑕疵商品,买家对卖家给出差评并带有侮辱性词汇,被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定买家并非为了故意贬损卖家的名誉

  【财新网】(实习记者 史婉霜 记者 单玉晓)消费者对淘宝商家给出差评,什么情况下是合法行使权利,什么情况下构成名誉侵权?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期宣判一起由淘宝差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试图明晰网购活动中的言论边界。

  2018年12月5日,买家李某在北京信诺春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诺春晓公司)淘宝店铺购买了一盒儿童秋梨膏,收货后发现该产品与其之前购买的有所差异,经核对后发现该产品生产日期竟是近一年后的2019年10月22日。李某怀疑商家售假,遂通过阿里旺旺与客服沟通。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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