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19年6月19日上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对被告人周符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周符波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敛财5200万包庇黑社会 湖南警界高官周符波一审获刑19年
被告人周符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项目规划、土地审批、人事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09万余元、港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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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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