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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耽美写手因非法经营一审获刑四年 家属称将上诉

2019年05月20日 20:24
T中
知名写手自行印刷出版耽美小说上万册,一审获刑四年;学者称,非法出版入罪标准低,20年没有修改令人费解

  【财新网】(记者 杨睿)轰动网络文学界的武汉耽美写手非法经营一案一审宣判。日前,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认定八名被告人均犯非法经营罪,其中耽美小说作者唐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2万元。两家淘宝工作室的实际经营人尹茹、董文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10万元。而承接印刷业务的林甲、林乙及潘文则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6万元。

  据财新记者了解,唐心的父亲唐世君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接受,他将于近日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唐世君坚持认为,唐心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也不是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她是仿照其他作者的做法联系淘宝工作室代理出版个志,且个志出版在坊间已流行多年”。淘宝工作室店主尹茹的辩护律师王汉生则透露,尹茹的家属暂未有建议尹茹提起上诉想法,要待律师会见过尹茹后由尹茹自行决定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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