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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两种声音孰是孰非:未成年人违法应该从重判决吗?

2019年03月13日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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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将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由14岁下降至12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对罪错未成年人要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财新网】(记者 丁捷 赵宁)近年来,未成年人被害与侵害案件持续高发,未成年人恶性施害行为引发舆论关注,有声音认为现有制度对低龄未成年人保护过度、惩戒不足。目前,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草案已基本成型,进一步的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之中。捍卫孩子的正当权益成为社会共识,但究竟是重保护还是重惩戒,修法思路却出现了分歧。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在内的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其中要求将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由14周岁下降到12周岁。这一议案得到了众多网友的赞同,但在不少法律界人士看来,议案的思路过于简单。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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