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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前总裁喊冤 称被蒲波构陷获刑两年

2018年12月09日 21:14
T中
因一笔刘汉口头批准发放的年终奖,金路集团原总裁杨寿军卷入司法案件中

  【财新网】(记者 孙良滋)在曾任德阳市委书记的贵州省原副省长蒲波落马一个月后,已经恢复自由的金路集团(000510.SZ)原总裁杨寿军向德阳市中级法院递交了申诉状。杨寿军自称陷入到蒲波与“达州游资帮”为控制金路集团而罗织的刑案中,2018年2月14日,羁押近两年的杨寿军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刑期自2016年2月27日起至2018年2月26日止。

  金路集团争夺案发生在2015年。2002年和2010年,四川商人刘汉的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汉龙集团)和刘汉堂兄刘沧龙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集团)先后成为金路集团的第一大股东。2013年3月刘汉被捕,此后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被判处死刑。刘汉事发后,刘沧龙也遭到调查,宏达集团遂将其持有的金路集团4.16%股份委托给德阳市国资委旗下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后者自己还持有金路集团3.54%股份,德阳国资由此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责任编辑:高昱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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