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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基因编辑婴儿”属明令禁止范围

2018年11月27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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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认已出生,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

  【财新网】据央视新闻官方微博消息,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今日(11月27日)发声回应。徐南平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央视记者雷飚 任梅梅)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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