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超四成执行案件“执行不能” 个人破产亟需立法

2018年10月25日 18:42
T中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透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约43%“执行不能”;各方建议对个人破产立法,并建立保险制度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瑞琪 记者 单玉晓)生效裁判文书得不到执行,法律“老赖”大行其道,是中国社会长期面临的痼疾。10月24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作《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时披露,目前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约有43%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情形。有与会人员呼吁出台个人破产制度,促进执行联动,还有观点认为,要建立相应保险制度补偿债权人的权益。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许金玲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