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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离婚冷静期来了,干预婚姻自由了吗?

2018年07月24日 15:53
T中
学者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离婚自由并非绝对,设置离婚冷静期本质是反对草率离婚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瑞琪)离婚案件设置冷静期成为一项全国性制度。近日,最高法院出台一份有关家事审判改革的文件,其中明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财新记者获悉,此前一些地方法院已经试行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冷静期是否干预了婚姻自由?这项制度试行至今,引发了持续关注和争议。

  前述家事审判改革的文件全称为《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法发【2018】12号,下称《意见》),7月18日由最高法院印发。《意见》全文分为总体要求、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审理规程和队伍建设六部分,其中第40条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影

阅读英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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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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