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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百套房的医院院长获判无期 1.1亿贿金何来

2018年07月16日 07:05
T中
王天朝作为公立医院负责人一手掌握大量公共资源支配权。干预药品销售也是院长特权之一,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由此可窥一斑

  【财新网】(实习记者 时茗钰)受贿一百套房产,架空医院党委与纪委,通过医院工程建设、人事任免、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等渠道收受贿赂上亿元……2014年便发酵的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受贿案日前终于公开宣判,61岁的王天朝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的一审公开宣判是由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3日作出的。据新华社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天朝在2004年至2014年十年任职期间,收受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亿多元及美元8万,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罪行涉及医院工程建设项目、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等多个方面。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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