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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偷拍举报上司被罚案”一审败诉 举报者称将上诉

2018年05月26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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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池文跟踪偷拍上司构成侵犯他人隐私,警方对其处以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诉讼请求

  【财新网】(实习记者 肖罗娜)民警跟踪偷拍上司获得其与他人发生关系的证据,向纪委举报后被行政拘留。近日,发生在浙江台州的这起“下属偷拍副局长”事件再添新进展。财新记者获悉,日前,举报者池文不服原工作单位、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下称黄岩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案一审宣判,浙江省玉环市法院认为,当地警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驳回池文撤销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池文代理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峰透露,池文不服该一审判决,“已确定上诉”。目前,涉事双方因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均已被查。(详见财新网:“浙江被偷拍举报副局长落马 举报者涉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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