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蒙冤21年 安徽“五周杀人案”再审宣告无罪

2018年04月12日 07:42
T中
五被告人一度被认定无罪,后被害人家属在法院服毒身亡,层层批示使案件逆转;18名证人受到不同程度威胁、殴打乃至拘禁

  【财新网】(记者 萧辉)蒙冤21年终获平反。4月11日下午,安徽省高级法院对轰动一时的涡阳县“五周杀人案”再审宣判,五名被告人均改判无罪。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一起命案,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在家被砍,四人受伤,其女儿周素华当场死亡。1997年3月,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被认定有重大嫌疑,先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涡阳县公安抓捕,1998年9月被提起公诉。

  财新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一审开庭时,五人均当庭翻供,并称受到刑讯逼供。开庭后,承办该案的合议庭内部讨论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做出五人无罪的建议。阜阳市中级法院(注:涡阳县当时属阜阳市管辖)审判委员会内部讨论,也一致认为五人无罪。但随即案件出现逆转,1998年10月16日,被害人周素华的父亲周继鼎在阜阳中院喝毒药自杀死亡。由于案外因素干扰,1999年3月29日,阜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周继坤等五人两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无期徒刑,两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五人均不服,提出上诉。此后,安徽高院将该案发回阜阳中院重审。2000年2月23日,阜阳中院重审宣判,其中两人死刑改判死缓,其他三人维持原判。2000年10月8日,安徽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刘明晖

6人赞赏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广东梅大高速塌方死亡增至48人,现场搜救充满焦糊味

分析|天齐锂业如何从“盈利王”变“亏损王”?

显影|为娃赴港求学的中产妈妈

拼多多竞业限制争议|特稿精选

余雷意外身故 “债圈隐形大哥”何以悲剧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