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决定对山西一公司无证排污、非法转移31吨生产废渣环境违法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据环保部网站3月26日消息,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发生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倾倒危险废物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共计约31吨。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财新网】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决定对山西一公司无证排污、非法转移31吨生产废渣环境违法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据环保部网站3月26日消息,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发生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倾倒危险废物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共计约31吨。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责任编辑:冯禹丁
版面编辑:许金玲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