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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案进入立案执行阶段

2018年02月07日 22:13
北京一中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news 原图 2018年2月7日,北京一中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视觉中国

  【财新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2月7日,北京一中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据新华社客户端消息,北京一中院发布,为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一中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请广大集资参与人关注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公示信息。

版面编辑:财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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