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青海新闻网消息,1月19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接受董开军辞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陈明国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 (完)
人事观察|四川司法厅长陈明国转岗青海高院代院长
2018年01月19日 17:13
T中
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任职于四川高院、省人大、政法委和司法厅,此次履新是仕途中首次跨省交流,有望跻身副省级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张翔宇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财新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