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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首修 学者吁推进立法民主化

2017年07月22日 11:48
T中
行政法规的制定民主化程度不高、科学化水平不够;学者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应为必经程序而非自选动作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楠茜 记者 单玉晓)一部行政法规的出炉,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中间会不会有猫腻?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为期30天。这是该条例施行15年以来首次启动修改。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上承宪法和法律、下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国务院在行政管理中通过行政法规将法律的规定予以细化,同时填补法律空白,其内容比法律更为具体,数量也多于法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均向财新记者表示,实践中,行政法规的制定有两大突出问题:民主化程度不高,有的行政法规内部起草、送审,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二是科学化程度不够,行政法规制定出来后,能否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社会形势,缺乏评估。他们认为,这两方面内容在征求意见稿中均有所回应。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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