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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司法建议:应禁止P2P网贷平台预扣中介费

2017年05月11日 18:42
T中
北京朝阳法院向中国银监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银监会出台细则,禁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关联公司代借款人偿还借款并从出借人处受让债权,禁止直接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中介费用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催生的P2P网贷成为民间借贷重要方式,P2P网贷平台“野蛮”生长虽然受到遏制,但与之相关的民间借贷纠纷频发。北京朝阳法院综合此类案件审理情况后发现:实践中P2P网贷平台变相为出借方提供信用担保的增信服务,且通过从本金中扣除中介费规避民间借贷利率限制。北京朝阳法院认为,这些行为将影响民间投融资市场发展,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予以规制。

  5月11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场通过EMS向银监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并向社会发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称:朝阳法院2016年审结11183件民间借贷案件,同比增长近三倍;涉案标的总额达50多亿元,接近2013年的七倍。其中的一大特点是:P2P网络借贷案件数量较多。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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