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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2017年05月03日 17:01
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财新网】据中国政府网网站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版面编辑:财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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