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郑丹媚 记者 林子桢)“丈夫下车打了妻子几个耳光,在她倒地后又踢了她;将她拉到车后座,坐在驾驶座上揪住她的头发,将她的头部往车后门玻璃上撞击。”这不是影视剧中的情节,亦不是小说里的桥段,而是法院认定的事实。内蒙古女记者红梅遭到丈夫殴打,事发第二天不幸去世。
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对红梅的丈夫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诉机关诉称,2016年4月5日下午下班后,金柱因红梅出门应酬而不满。当晚金柱在家饮酒,期间多次联络红梅未果。23时30分许,金柱驾车出门寻找红梅,在小区附近找到夜归的红梅,然后在车上对红梅实施了前文所述的一次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