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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周记】十八大后落马高官12人获无期徒刑

2017年02月20日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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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分别获刑15年、无期徒刑、18年;2017年已有七名高官领刑,中共十八大后落马且获判的高官已累计有63人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落马高官审判季,上周三人获刑: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成为丁酉年首个获刑的正部级高官;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领刑,加入落马高官“无期徒刑俱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三罪并罚,获刑18年。

  新华社消息显示,2月15日、16日和17日,厦门中院、天津二中院和山东泰安中院分别对周本顺、奚晓明和孙鸿志做出一审判决。

  三人中所获刑期最重的,是被称为中共十八大以来法院系统“首虎”的奚晓明,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也是1949年以来继黄松有之后,第二位因经济问题落马的最高法副院长。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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