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南阳中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1月20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受贿案,对被告人曹立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曹立新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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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法规室原监察专员曹立新一审获刑15年
2017年01月20日 17:27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受贿案,对被告人曹立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曹立新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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