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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中国版“好人法”有助解决道德困境

2016年12月23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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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新增一条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学者杨立新教授认为,该“好人免责”条款有助于鼓励紧急救助他人的行为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近十年来,彭宇案、“小悦悦”事件、许云鹤案相继引发“摔倒扶不扶”的中国式道德大讨论,拷问社会转型期的诚信秩序。由于中国民事立法欠缺救助者对被救助者造成损害减轻赔偿责任的规定,好人流汗流血又流泪的尴尬事件持续上演。

  正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三审的《民法总则》草案对此作出回应,草案新增一条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分析,该条文就是国外法律中通常说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也有人简称“好人法”。他对财新记者表示,《民法总则》草案新增这一条款具有宣示作用,能鼓励紧急救助他人的行为,有助于解决彭宇案等引发的道德困境。

责任编辑:高昱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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