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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21年 聂树斌案再审终获无罪(更新)

2016年12月02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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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认定聂树斌案疑罪从无,改判聂树斌无罪,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聂母张焕枝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所有关心聂树斌的人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萧辉)聂树斌终获平反,他已于21年前被执行死刑。

  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鉴于聂树斌已经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依法决定对该案不开庭审理。据新华社消息,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中午12点半,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第二巡回法庭外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她说:“现在心情特别激动,最后的判决公平公正,很满意。20多年的期盼,我等到了这最后圆满的结果。”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赵亚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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