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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08月31日 09:37
根据批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正式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对外可称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

  【财新网】据民政部网站消息,8月30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视频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宣读了中央编办关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上海、江苏、天津、河南4省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做了典型发言。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主持了会议。

  李立国说,《意见》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科学阐述了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这是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这是进一步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这是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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