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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外人不应对承包地宅基地做非分之想

2016年07月11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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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的陈锡文回应争议,强调农村改革必须坚持: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仅属于本村村民,宅基地的申请权仅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制不是共有制,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公司

  【财新网】(记者 汪苏)“我个人认为,农村改革中,需要把握的最重要的有四条: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仅属于本村村民;宅基地的申请权仅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制不是共有制;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公司。”刚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的陈锡文,对未来的中国农村改革留下这些嘱托。

  日前,“2016清华农村研究博士生论坛”在清华大学召开。陈锡文就“十三五”期间的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做了逾两个小时的专题讲演。这也是陈锡文离开中农办、出任全国政协常委后,首次就农村改革公开发表意见。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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