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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案终审宣判:贪污挪用罪名成立

2016年07月04日 16:20
T中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比重审一审减少四年,并增加罚金200万元。杜文案涉及赵黎平、朱明国等多名高官,辩护人要求提取赵黎平等人笔录或出庭作证遭拒

  【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经过六年多长跑、财新网一直关注的杜文涉嫌贪污案今日(2016年7月4日)上午终审宣判。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杜文案二审公开宣判,认定杜文贪污和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分别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和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相比重审一审执行刑期减少了四年,增加了200万元罚金。

  杜文的辩护律师王甫向财新记者表示,他听完判决很遗憾也很愤怒。“呼市中院、内蒙高院通知乌兰巴特尔作证遭拒,两级法院未对其采取任何措施;赵黎平被羁押一年多至今无一份笔录被提取,甚至内蒙高院庭前会议上做出的将在赵黎平案开庭后前往山西提取笔录的承诺也未能履行。”王甫认为,这样从程序上来讲就没有保障上诉人的权益,直接导致实体部分无法查清。

责任编辑:高昱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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