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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股权增值所得税获减免 或刺激大额捐赠

2016年05月11日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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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规,自2016年起,企业进行公益性股权捐赠,收入额以历史成本确定。这事实上免除了所捐股票增值部分的所得税,或将激励更多大额捐赠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从曹德旺到马云,中国大陆法规对大额公益股权捐赠相关税收优惠的欠缺,往往挫伤了捐赠者的捐赠热情。

  不过,在《慈善法》立法通过后,关于企业公益性股权捐赠的新规率先实施,有望改变这一局面。公益界人士认为,新规在事实上减免了捐赠人此前需缴纳的股票增值部分的所得税。这或将成为完善慈善税收优惠体制、激励企业大额捐赠的第一步。

  2016年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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