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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并入医保 “五险”变“四险”待遇怎么调

2016年04月20日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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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表示,为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至于该项措施最终将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参保者的个人待遇是否会有变化,仍待具体操作办法解答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在多个省份相继下调“五险一金”费率后,中央层面终于明确“五险一金”将变为“四险一金”,并将在5月1日起的今后两年内,阶段性地调降社保费率。4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具体实施办法待国务院制定。

  根据4月20日公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即为下调途径之一。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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