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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首提养老费阶段性调降 为期两年

2016年04月13日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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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这是政府首次针对养老保险提出阶段性降费,并明确了降费条件

  【财新网】(记者 石睿)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得高于20%;符合条件的省份及企业,单位部分缴费可以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这是政府首次针对养老保险提出阶段性降费,并明确了降费条件。

  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下称会议),通过规范、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总费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欲以此“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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