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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城市试点驾照“自学直考” 须符多条件

2016年04月01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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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天津、包头等16个市(州)开始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的驾驶证自学直考。自学人员无需经驾校培训,便可通过申请自学参加考试,但须使用改装后的合格车辆,且要有具安全驾驶经历人员随车指导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自4月1日起,一系列驾考新规正式落地。其中,可望打破各地驾校培训垄断的小型汽车驾照“自学直考”试点政策,开始在全国16个城市启动。

  据公安部交管局宣布,自4月1日起,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市(州),将开放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证的自学直考。

  根据公安部、交通部和保监会在2016年2月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下称《公告》),所谓的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经驾校培训,自行按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并直接申请参加驾驶证考试。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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