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4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可在居住地办理

2016年03月30日 15:29
T中
旨在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

  【财新网】(实习记者 朱江)出入境证件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规定被打破。公安部昨日(3月29日)公布:4月1日起,居民可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公安部表示,此项新规旨在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

  此项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须提交的其他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王丽琨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周刊|零售信贷寻新路

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缘何死亡人数不断攀升

特别报道:大厂用人术|特稿精选

“余雷们”搭建的城投债灰色网络|特稿精选

大理,治不好北上广深人的焦虑|故事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