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消息,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附李栋梁简历:
李栋梁,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入伍,大学学历。
1979年11月至1984年1月解放军32824部队三营十五连战士、班长;
1984年1月至1984年8月福建省同安县新民公社治安办、计生办工作人员;
1984年8月至1989年2月任福建省同安县五显乡人武部干事、乡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