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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回应人口计生法修法热点问题

2015年12月27日 21:05
再生育需地方规定,继续规范辅助生殖,不鼓励晚婚晚育

  【财新网】据新华社12月27日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2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人口计生法修法的相关热点问题。

  ——什么情形可以再生育?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介绍,人口计生法修法中将再生育的有关规定授权给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进行决定。此前,各地对于再生育情形的规定有一定差异,主要是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允许再生育。

  “现在我们正在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总体的要求,结合各地在再生育管理当中的一些相关规定,认真梳理,加强指导,希望地方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能够将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张春生说。

版面编辑:赵亚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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