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法网站消息,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将于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同时向大家通报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相关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三起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一、《解释》出台的背景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将于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同时向大家通报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相关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三起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一、《解释》出台的背景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版面编辑:卢玲艳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免费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