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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诉《炎黄春秋》前主编名誉权案开庭

2015年12月01日 09:31
T中
原告律师提交25份证据,诉讼请求包括“向宋学义等‘狼牙山五壮士’在天英灵登报谢罪”。被告提交56份证据,质疑法律上不存在“谢罪”这种责任承担方式

  【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11月30日下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诉《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纠纷一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按照程序交换了证据,没有进入质证和法庭辩论环节。由于原告律师没有准备原告身份信息等证据,法庭要求原告律师补齐证据,并给三周时间让双方准备质证。

  原告提出洪振快侵犯名誉权,主要针对其在《财经网》公开发表《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在《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杂志上发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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