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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专职委员详解土地承包修法争议

2015年07月31日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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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要不要设期限问题上,现在基本倾向于设一个期限。是否允许调地、如何界定各项权利和权能、进城农民土地如何处置等,仍有争议

  【财新网】(记者 汪苏)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大包干”始得到法律确认。然而,农地产权改革仍行至中途,随着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需求,矛盾愈加复杂。《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已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和专家在许多关键问题上仍有争议。不过,有一个问题基本达成一致: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要不要设期限问题上,现在基本倾向于设一个期限。

  7月30日,刘振伟在由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的“2015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上,详细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中的争议问题,涉及公众关心的是否设置承包期限、是否允许调地、如何界定各项权利和权能、进城农民土地如何处置等。刘振伟是2003年全国人大首次设立的10名专职委员之一,曾任《农民日报》副总编辑,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等职。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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