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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2014年12月18日 10:08
根据《意见稿》,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7日公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提倡实名投诉举报,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并对投诉举报进行分类办理。

  《意见稿》规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负责统一审查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一体化的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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